
Q/JW
香港免费大全资料企业标准
Q/JW 01S—20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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桔王牌子泰胶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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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 08- 08发布
2024- 08- 08实施
香港免费大全资料 发布
前 言
本标准代替GB16740-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(保健食品)
本标准与GB16740-2014相比,主要变化如下:
———标准名称修改为“香港免费大全资料(桔王牌子泰胶囊)企业标准”;
———修改了范围;
———修改了术语和定义;
———增加了感官要求中杂质的检验;
———增加了技术要求中的净含量检验;
———提高了技术要求污染物限量中铅(以Pb计)的指标;
———增加了技术要求污染物限量中六六六、滴滴涕的检验;
———提高了技术要求微生物限量中菌落总数的指标;
———增加技术要求功效成分“总黄酮的测定”;
———增加了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;
———增加了检验规则(组批、抽样、检验分类、判定规则);
———增加了标志、标签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规定;
本标准起草单位:香港免费大全资料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王华、吴仪昌
本标准复核人:陈益兴
本标准批准人:游贵德
桔王牌子泰胶囊企业标准
-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桔王牌子泰胶囊的技术要求。
本标准适用于以山楂、决明子、荷叶、制何首乌、三七、菊花为主要原料。三七经粉碎,其余原料经提取、浓缩、稠膏干燥、粉碎、混合、装囊(填充)、擦囊(抛光)、包装等工艺制成的桔王牌子泰胶囊。其功效成分为总黄酮(以芦丁计),g/100g ≥3.6。
- 术语和定义
2.1保健食品
本品经动物实验评价,具有调节血脂的保健功能。适用于血脂偏高者,不适宜人群为少年儿童、肝功能不全者、肝病家族史者。保健食品不是药物,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。
3 技术要求
3.1原料和辅料
3.1.1 山楂、决明子、荷叶、制何首乌、三七、菊花
应符合《中国药典》(2020年版)一部的规定。
3.1.2明胶硬胶囊
应符合《中国药典》(2020年版)四部的规定。
3.2 感官要求
项 目 |
要 求 |
检验方法 |
色 泽 |
内容物为呈咖啡色或褐色粉末 |
将样品除去胶囊壳置于一洁净的无色烧杯中,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其色泽、状态及杂质。采用鼻嗅,口尝方法辨其滋味和气味。 |
滋气味 |
具有本品特有的气味和滋味,无异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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状 态 |
外观光滑、整洁,无粘结、变形或破裂现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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杂 质 |
不允许有外来杂质或异物 |
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。
表1 感官要求
3.3功效成分
功效成分应符合表2的规定。
表2 功效成分
项 目 |
指 标 |
检验方法 |
总黄酮(以芦丁计)/(g/100g) ≥ |
3.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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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》(2003年版)中 “保健食品中总黄酮的测定”(见附录A) |
3.4理化指标
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。
表3 理化指标
项 目 |
指 标 |
检验方法 |
水分(%) ≤ |
8.0 |
GB 5009.3 |
灰分(%) ≤ |
9.0 |
GB 5009.4 |
崩解时限(min) ≤ |
30 |
《中国药典》(2020年版)四部“0103胶囊剂 崩解时限检查法” |
3.5污染物限量
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。
表4 污染物限量
项 目 |
指 标 |
检验方法 |
铅(以Pb计)/(mg/kg) ≤ |
1.5 |
GB 5009.12 |
砷(以As计)/(mg/kg) ≤ |
1.0 |
GB/T 5009.11 |
汞(以Hg计)/(mg/kg) ≤ |
0.3 |
GB/T 5009.17 |
六六六(mg/kg) |
不得检出 |
GB/T 5009.19 |
滴滴涕(mg/kg) |
不得检出 |
GB/T 5009.19 |
3.6微生物限量
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5的规定。
表5 微生物限量
项 目 |
指 标 |
检验方法 |
菌落总数(CFU/g) ≤ |
1000 |
GB 4789.2 |
大肠菌群(MPN/100g) ≤ |
40 |
GB 4789.3 MPN计数法 |
霉菌(CFU/g) ≤ |
25 |
GB 4789.15 |
酵母(CFU/g) ≤ |
25 |
GB 4789.15 |
致病菌(沙门氏菌、志贺氏菌、金黄色葡萄球菌和溶血性链球菌) |
不得检出 |
GB 4789.4; GB 4789.5; GB 4789.10; GB 4789.11 |
3.7净含量
项 目 |
指 标 |
检验方法 |
单件净含量/允许负偏差, g/% |
铝塑板。10粒/板 3.9/9.0 |
用经校正好的精确度为0.01g的天平直接称取 |
塑料瓶。40粒/瓶 15.6/9.0 |
||
塑料瓶。60粒/瓶 23.4/9.0 |
4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
应符合GB 17405的规定。
5 抽样
5.1.取样
5.1.1 同一批投料、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规格并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。
5.1.2.产品分批编号,按编号随机抽样;取样数量为千分之三,每批采样不得少于三盒。
5.1.3.每批抽检样品分成三份,一份做感官和理化检验,一份做微生物检验,另一份备查。
5.2 出厂检验
5.2.1本公司QC部门负责样品的检验。
5.2.2每批产品必检项目为:感官指标、功效成份、水分、灰分、崩解时限、菌落总数、大肠菌群和净含量。其它指标可作定期或不定期检验。
5.2.3成品出厂必须有公司检验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方可出厂。
5.3.型式检验
型式检验为本标准要求中的全部项目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:
- 新产品投产时;
- 停产或转产半年后又继续生产时;
- 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或生产工艺时;
- 质量监督部门质量检验时;
- 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区别时。
5.4 判定规则
检验结果中有一项微生物指标不符合要求时,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。微生物指标不复检。检验结果中有其它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要求的,应从同一批号产品中抽取双倍样品进行不合格指标复检。如复检结果仍不符合要求,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。
6 标志、标签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
6.1标志及标签
产品内外包装的标志及标签应符合GB 7718、GB 16740和《保健食品标识规定》的规定。
6.2包装
6.2.1产品规格为0.39g /粒。
6.2.2.包装规格:
铝塑板。10粒/板。
塑料瓶。每瓶装量40粒,一瓶包装为一盒,
塑料瓶。每瓶装量60粒,一瓶包装为一盒。
6.2.3.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包装卫生标准要求。
6.3运输
运输工具应清洁、卫生、无污染,搬运时应轻拿轻放。运输时应防雨、防晒,并不得与有毒、有害、有异味、易燃物品及腐蚀性物品混装运输。
6.4贮存
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。通风处,且应有防虫、防潮、防晒、防止污染,不得露天堆放。
6.5保质期
本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24个月。
(规范性附录)
总黄酮的检验方法
A.1.1 原理
按《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》(2003年版)中“保健食品中总黄酮的测定”规定的方法测定。
A.1.2 试剂和材料
A.1.2.1 聚酰胺粉
A.1.2.2 芦丁标准溶液
称取5.0mg芦丁,加甲醇溶解并定容至100ml,即得50ug/ml。
A.1.2.3 乙醇:分析纯
A.1.2.4 甲醇:分析纯
A.1.3 仪器和设备:水浴锅、烘箱、超声仪、电子分析天平、紫外分光光度计。
A.1.4 分析步骤
A.1.4.1 样品处理
称取一定量的试样,加乙醇定容至25ml,摇匀后,超声提取20min,放置,吸取上清液1.0ml,于蒸发皿中,加1g聚酰胺粉吸附,于水浴上挥去乙醇,然后转入层析柱。先用20ml苯洗,苯液弃去,然后用甲醇洗脱黄酮,定容至25ml。此液于波长360nm测定吸收值。同时以芦丁为标准品,测定标准曲线,求回归方程,计算试样中总黄酮含量。
A.1.4.2 芦丁标准曲线
吸取芦丁标准溶液:0、1.0、2.0、3.0、4.0、5.0于10ml比色管中,加甲醇至刻度,摇匀,于波长360nm比色。求回归方程,计算试样中总黄酮含量。
A.1.5 结果计算
A×V2×100
X= 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V1×M×1000
式中:
X—试样中总黄酮的含量(以芦丁计),g/100g;
A—由标准曲线算得被测定液中典酮量,ug
M—样品质量,g
V1—测定用样品体积,ml
V2—样品定容总体积,ml